《征求意见稿》强调,本标准修订的主要技术内容是:
1.增加了集成厨房工程、集成卫生间工程、智能化设备安装、通风与空调设备安装等质量验收的内容;
2.修改了原规范第1、2、3章的条款,并进行了补充完善;
3.将原规范第6章拆分为“抹灰工程、轻质隔墙工程、墙面板工程、饰面砖工程、涂饰工程、裱糊与软包工程”等六个章节,并对相应内容进行了调整;
4.删除了“溶剂型涂料涂饰工程”,补充完善了“细部工程、门窗工程、电气工程、给排水及采暖工程、质量验收”等内容;
5.根据国家标准和北京市地方标准修订情况,对相应的内容进行了修改补充。
《征求意见稿》明确,居住建筑装配式内装修设计应符合下列要求:
1.装配式内装修采用模块和模块组合的方法,采取少规格、多组合的原则,采用集成化补品,进行标准化设计,满足使用要求。
2.装配式内装修应满足部品检修更换以及设备管线使用维护的要求,应采用管线分离技术。
3.装配式内装修的施工图纸应全面、准确,表达深度应满足施工装配的要求。
同时,《征求意见稿》提出,居住建筑装饰装修工程宜采用建筑信息模型(BIM)技术,实现全过程的信息化管理和专业协同,保证工程信息专递的准确性与质量可追溯性的要求。
附件:北京市地方标准《居住建筑装修装饰工程质量验收规范》(征求意见稿).pdf
附件:北京市地方标准《居住建筑装修装饰工程质量验收规范》(征求意见稿).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