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8月21日至8月28日,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在市政府门户网站(“首都之窗”)和本单位门户网站对《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印发<北京市住宅工程质量保证书示范文本(试行)>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集意见。经统计,共收到社会各界意见15条,主要建议2020年10月1日以前开工建设的住宅项目也一并执行该示范文本。经研究,现将意见采纳情况说明如下:
针对2020年10月1日以前开工建设的住宅项目也一并执行该示范文本的建议,我们不予采纳。不予采纳的理由具体如下:
《北京市建设工程质量条例》第五十五条规定:建设单位在房屋建筑工程交付使用时,应当向所有权人提供房屋建筑质量保证书。目前我市建设单位已经按照此项规定执行,即10月1日以前开工的所有住宅项目,建设单位交付房屋时同样需要给所有权人提供房屋建筑质量保证书,只是各建设单位的文本格式尚未统一。此《示范文本》的实施不会影响在建未交房项目的建设单位为所有权人提供房屋建筑质量保证书。
感谢社会各界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2020年9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