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勘察设计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安委办、北京市安委办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的通知要求,以及两办关于加强危险化学品储存等安全防范工作的通知要求,切实做好我市建设工程勘察设计领域安全生产工作,现将我市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安全生产制度建设的有关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各勘察设计单位要高度重视本单位安全生产制度建设,要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确保日常工作期间的生产安全落实到位。
二、各勘察设计单位要认真学习《北京市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办法》(市政府令第266号)和《北京市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定》(市政府第285号令)等法规文件,并按照法规文件要求明确单位、各岗位人员安全生产责任要求,明确和完善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三、我委在勘察设计资质管理环节强化安全要求,在许可决定书中增加告知各单位应完善单位质量管理制度,在双随机抽查中加大对首次取得资质单位质量管理体系涉及安全生产制度建设内容的检查力度。
四、我委在年度勘察设计单位资质监督检查中,要求各单位提供安全生产制度建设情况。对出现安全生产问题的勘察设计单位计入不良记录,应用于日常资质许可和招投标监管中。
特此通知。
二0二0年九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