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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5栋建筑入选第二批历史建筑名单
2020-10-09  来源:北京日报   阅读:

历史建筑是城市发展演变历程中留存下来的重要历史载体。继首批历史建筑名单向社会公布后,近日,本市第二批入选的历史建筑也在市规划自然资源委网站发布。此次公布的历史建筑共315栋(座),在继续增加中心城内历史建筑数量的同时,新增了北京城市副中心、新城地区、生态涵养区内的历史建筑,集中体现了北京作为国家首都丰富的历史遗存和建筑物类型。
历史建筑,是指经城市、县人民政府确定公布的具有一定保护价值,能够反映历史风貌和地方特色,未公布为文物保护单位,也未登记为不可移动文物的建筑物、构筑物。
此前本市第一批历史建筑已向社会公布。经前期现场普查、田野调查、技术论证、专家评审、社会公示、市政府批复等相关工作,第二批历史建筑名单也已尘埃落定。
 
▲ 东四四条81号院
市规划自然资源委介绍,第二批历史建筑包括居住、办公、文化教育、工业等多种类型的建筑。例如,东城区东四四条81号院,为清代晚期建筑,三进院落,院内格局基本保留。单从屋檐看,檐下绘有箍头包袱彩画,前檐柱间装饰有雀替,戗檐及墀头处装饰有砖雕,前廊地面铺民国地砖仍存,具有突出的历史文化价值。
 
▲ 西四北三条26号
西城区西四北三条26号的西城区职业技术学校此次也入选名单。该建筑初为前清义塾,1883年改设为正红旗官学,1903年改为八旗第四高等小学堂,其教育功能一直沿袭至今,现为北师大京师附小。“主入口为拱形门洞,两侧有石柱,柱上及门洞上方有精美石雕,窗为拱形窗,整体及细节均保存完整。”该风格建筑展示了清朝末年宫廷学习西方改革官制、创办新式学堂、振兴实业、编练新军的一系列改革与探索。
新增中心城区以外区域历史建筑
本批历史建筑在继续增加中心城内历史建筑数量的同时,新增了北京城市副中心、新城地区、生态涵养区内的历史建筑,进一步扩大了本市历史建筑保护工作的范围和影响。
 
▲ 门头沟王平村煤矿
门头沟区王平村煤矿,曾是一座年出产百万吨级优质烟煤和无烟煤的大矿,于1958年建成投产,至1994年关停。矿区现存价值较高且保存较好的建筑群包括人行大门、人行天桥、工会办公楼、煤矿宣传办调度室、 采掘工人澡堂、煤矿生产区以及附属性用房等。
“这些都真实完整地展示了煤炭采掘、筛选加工、存贮以及运输等生产工艺的全部过程,对于现代的工业遗产研究有着较高的参考性,具有较高的历史、艺术及科学价值。”相关负责人介绍,厂区内保留的历史性痕迹如“以煤为怀”牌匾、 采掘工人澡堂字迹等历史要素遗存也具有较高的历史价值。
 
▲ 北京青云航空仪表有限公司3号厂房
此次入选的一批保存较为完好的工业建筑,具有鲜明的时代特征和科学艺术价值。例如,位于海淀区北三环西路43号的北京青云航空仪表公司历史建筑群,是上世纪五十年代典型的工业遗产,西式的立面造型和大跨度厂房功能相得益彰,展现了建国初期典型工业建筑的建造技艺,体现出较高的艺术水平,是北京工业建筑史上的重要印记。
将出台历史建筑保护利用办法
北京是全国首批历史建筑保护利用试点10个城市之一。根据住建部相关通知,我国历史建筑数量多、分布广,保护和利用好历史建筑,对延续城市历史文脉和传统风貌、提升城市品质具有重要意义。遴选历史建筑,也是落实北京城市总体规划中关于“最大限度保留各时期具有代表性发展印记”的要求。
据悉,本市已成立由市规划自然资源委、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市农业农村局、市文物局组成的联合工作小组,会同各区政府共同开展相关工作,并委托专业机构负责历史文化街区划定和历史建筑确定的技术工作。联合工作小组通过现场普查和田野调查,在全市范围内对历史建筑的潜在对象进行全面摸底调查,并在此基础上对符合标准的建筑分批次进行论证、公示、报审和公布。
首批及第二批历史建筑公布后,目前第三批历史建筑正在根据相关意见进行修改完善。同时,本市正在组织研究历史建筑保护利用相关管理办法,将持续加强历史建筑保护利用工作,最大限度保留各时期具有代表性的发展印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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